近日,河源生态环境部门公布河源第一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磋商案例,案件赔偿金额达.万元。
涉案危险废物非法倾倒现场
年7月9日,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接到举报反映东源县蓝口镇乐村某堆场非法倾倒有大量固体废物。
经现场查看,该地露天堆放大量灰黑色泥渣、灰蓝色泥渣和包装桶,散发着刺激性气味,场地未采取硬底化防渗漏措施。
有关部门及时转移处置了固体废物。
经进一步调查,该案属跨市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实施主体是东莞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源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目前,上述两公司法人代表和股东已被刑拘。
3月2日,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第一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会上,结合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出具的环境损害评估意见,向东莞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源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出了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万元的主张(含鉴定、评估费和前期应急处置、后期危险废物处置费用)。
4月9日,经过第二次磋商会的洽谈,违法行为人已充分认识到环境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愿意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承担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
4月13日,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与赔偿义务人正式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三方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确保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按约履行。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01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
02
危险废物标识制度
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均应设置规范(形状、颜色、图案均正确,其中贮存场所还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字〔〕号)要求规范设置识别标识)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废标志标识
▲危废仓库标志标识
03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应及时、如实开展网上动态申报登记,填报年度管理计划,对管理计划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修改报备。
▲年管理计划已备案
04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应全面、准确地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申报数据应与台账、管理计划数据相一致;且可提供证明材料(如:环评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合同、财务数据等等)。
▲月度申报已通过
05
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制度
危险废物应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
▲危废仓库分类分区管理
▲HW08废润滑油
▲HW08废液压油
▲HW49废包装桶
▲HW08废过滤材料
06
危险废物转移备案、审批制度
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按照实际转移的危险废物,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危废全部落实处置去向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近5年内的联单)
07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与申报登记、环评、转移联单等数据一致)。
▲危废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危废处置合同
08
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参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编制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更新。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内容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
▲XX市XX公司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参考)
▲应急演练相关记录
09
危险废物业务培训制度
相关单位应该对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XX市***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培训计划(参考)
▲XX市***公司危险废物培训记录表(参考)
10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制度
危废临时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贮存场所地面作硬化及防渗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或危险废物管理;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需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设置规范的视频监控。
01危废仓库审批、验收材料
02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危废仓库外景
▲危废仓库内外监控
▲环氧防渗处理、防泄漏收集沟收集池
▲贮存液态废物区已设置泄露液体收集沟、池
▲装载危险废物容器完好无损
03
危险废物贮存台账
主管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
政策法规宣教处
审核
岳玉良
策划
蔡华晨黄妙妙
来源丨固废鉴定利用
制作
微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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