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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从17时起对河源市启动省

针对河源市灾情,按照《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从6月13日17时起对河源市IV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启动省救灾应急响应后,省应急管理厅迅速协调省水利厅紧急调拨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防汛编织袋、卫星电话等一批抗洪抢险救援装备运往救灾现场,并会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紧急调拨毛巾被张、衣服套、帐篷顶、折叠床床等价值万元的救灾物资。所有装备物质已全部运抵河源市灾区。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河源市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切实做好灾害救助各项工作,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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