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稻谷飘香。田野中收割机忙碌不停,金色的稻浪在阳光下肆意涌动,在这丰收的景象中,出现了东源县法院干警的身影……
近日,东源县法院蓝口法庭通过巡回法庭的形式,在叶潭镇儒輋村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年,被告谢某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原告等人,由原告等人施工,并约定完工验收后结清工程款。事后,因资金短缺问题,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仍欠付7万余元,原告遂诉至东源县法院,案件由蓝口法庭承办。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认真阅卷,并多方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认为本案有调解成功的可能,考虑到正值秋收农忙时节,为给当事人提供更便利快捷的条件,遂决定把法庭“搬进”乡村,争取把纠纷化解在当地。
当天,巡回审判法庭设在叶潭镇儒輋村村委会,并提前与叶潭镇司法所联系,邀请一名调解员一同参加调解。该名调解员是儒輋村村委联络员,熟悉当地人员各方面情况。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案件双方当事人详细告知享有的诉讼权利及需履行的法律义务,从矛盾的焦点出发进行释法明理,与调解员一起引导双方当事人消除对抗情绪,互相理解,并督促被告积极履行合同义务,诚信守法。在多方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现原告已主动撤诉,达到案结事了效果。
近年来,东源县法院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人民法庭基层第一线优势,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创新多元解纷模式,与各镇司法所共同推进“庭所共建”,将工作重心前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来源
东源法院
原标题:《东源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庭所共建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