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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东源县委员会关于购买东源县城志愿驿

共青团东源县委员会负责建设管理的东源县县城志愿驿站自建成运营以来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咨询指引、公益宣传、文明倡导、便民利民等志愿服务,逐渐成为东源县的亮丽名片和文明窗口。为更好地做好志愿驿站运营管理服务,同时支持和发展我县志愿服务组织,现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该志愿驿站的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一、招标项目

东源县县城志愿驿站为期一年的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项目时间为年月至年2月。

二、项目要求

1.志愿驿站每天能正常开站提供服务,每天开站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一般是上午和下午开站。若驿站(含附近的体育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有大型活动,或县里的相关迎检期间经团县委提出,要服从安排,适当增加或延长服务时间。若雷雨较大天气,经同意可以不安排值班。

2.志愿驿站每班次的值班服务志愿者不得少于2人,统一穿着红色的“东源志愿者”马甲,衣着、发型、言行等规范和得体大方,耐心、细致、大胆、热情、积极、主动、文明、友善,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市民及游客提供服务,展示东源志愿者风采。

.承接驿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要负责驿站的环保银行等服务项目的正常开展,为参加驿站值班服务和主题志愿活动的志愿者购买人身保险,负责志愿驿站的物品(书籍、电器、桌凳等)管理、门窗安全防范等工作,负责驿站运营桶装水和一次性杯子、纸巾、纸张、笔等日常开支,用电由团县委协调解决。

4.承接驿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要依托该驿站,每个月在驿站及其附近的小区、学校、工厂等场所,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相关主题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及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要组织开展宣传等服务活动。

5.承接驿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在志愿驿站开展每次志愿服务活动应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发布活动和记录时数,定期(每月一次以上)向团县委汇报驿站运营管理服务情况,及时报送活动照片等信息。

6.承接驿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与其他部门、社会组织、团体或企业等联合开展活动前,要提前天以上向团县委报备活动方案,经同意后方可开展进行。

三、项目费用

志愿驿站一年的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费用为5万元整。

四、承接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资质条件

1.依法在东源县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近两年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上;

2.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完成组织注册,有发布活动和记录服务时数;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4.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5.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

6.成立以来依法按章运营、运行成效明显且社会信誉良好;

7.团县委提出的其他专业方面的合理资质要求;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五、招标截止时间

年2月15日前。

竞标评审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投标提交材料

1.社会组织情况介绍(含承接驿站运营管理服务的第一和第二选择意向);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本组织或组织主要成员所获主要荣誉的牌匾照片或证书复印件;

4.驿站运营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和费用开支预算。

以上材料一式7份,请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七、投标地址和联系方式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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