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原布置的11号住宅楼户型由原来的两个单元两梯三户调整为两梯四户,层数由原来31层调整为30层。
(二)将原布置的12号住宅楼户型两梯四户进行调整,层数由原来31层调整为30层。
(三)将原布置的13号住宅楼户型由原来的两梯三户调整为两梯四户。
(四)将原布置的16号A单元住宅楼户型由原来的两梯四户调整为两梯三户。
(五)总平面布置取消17号楼住宅楼。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将该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具体调整方案详图见附图)进行规划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年3月31日至年4月10日,欢迎广大市民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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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河·中央项目规划建设用地位于东源县西北侧与河源市交界处,西侧为新河大道,东临仙塘大道,北面为河源大道。项目已完成(南区)建设,现该项目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原方案(北区)进行设计调整,并提交了调整设计方案。北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01m,总建筑面积.9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6m,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5商业建筑面积.72m、幼儿园建筑面积.4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8m,社区活动中心建筑面积.46m.主要调整内容如下:1、原方案1#住宅楼改为商业楼;北面和南面沿街商业由二层改为一层。
2、缩小户型建筑面积;2#、3#、5#住宅楼户型由两梯三户改为两梯四户;6#住宅楼户型由两梯三户改为两梯五户;8#、9#、12#住宅楼户型由两梯四户改为两梯五户。
3、调整幼儿园用地范围线。
调整后北区总计容建筑面积跟原方案保持不变,地下车库等不计容建筑面积增加.08平方米;住宅户数增加户,地下室停车位增加个。
现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将该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具体方案详见附图)进行规划公示,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年03月31日至年04月10日。欢迎广大市民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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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源县泰和中央公园建设项目用地位于东源县中心城区,总用地面积.20㎡,开发建设单位为东源县泰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已于年03月批准,现项目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并提交了调整设计方案,主要调整内容如下:一、将原规划的6栋住宅调整为7栋。
二、将住宅楼层数统一调整为32层。
三、扩大地下停车库规模,原规划地下停车库车位数量为个,调整后地下停车库车位数量为个。
四、针对住宅单体户型结构进行优化,同时对小区内部交通组织形式进行了优化。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将该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具体见附图)进行规划公示,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年3月31日至年4月10日,欢迎广大市民对该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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