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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第四中学第七小学规划条件公示

乐居买房讯11月29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雁塔区第四中学、第七小学规划条件的公示》。

雁塔区第四中学、第七小学项目位于西部大道以南、樱花二路以北、规划路以东、茅坡路以西,其中第四中学规划净用地45.亩,第七小学规划净用地28.亩,具体指标情况如下:

DK-20(YT2-25-)规划用地净用地面积为45.亩,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容积率≤0.85,建筑密度≤27%,绿地率≥35%。

DK-21(YT2-25-)规划用地净用地面积为28.亩,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容积率≤0.70,建筑密度≤27%,绿地率≥35%。

以上两宗地停车位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市政办函〔2〕号)进行配置,后退道路红线、绿线、用地界限依据相关规范执行。

公示期为年11月29日至年12月5日,在此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通过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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