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7月5日以来从郑州以及高中风险地区来(返)沈人员要主动向所属行政村(居委会)报告旅居情况,尽早就近做核酸检测,并自觉接受当地疫情防控机构管理。乡镇(办)要安排专人负责排查、登记、汇总、上报至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县、乡镇(办)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在8月8日之前排查完本单位自7月5日以来从郑州以及高中风险地区来(返)沈人员,并组织其尽快就近做核酸检测。
三、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部门监管原则,在沈各级各类企业由属地乡镇(办)进行排查、组织就近做核酸检测。
特此公告
沈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8月7日
▍来源:沈丘融媒编辑
曹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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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韩晓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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