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源县灯塔法庭、黄远青法官分别获评广东“最美人民法庭”“最美基层法官”。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省高院组织开展了“最美人民法庭”和“最美基层法官”推荐宣传活动。经过层层把关,好中选优,确定了10个“最美人民法庭”和30名“最美基层法官”。其中,东源县灯塔法庭被评为“最美人民法庭”,紫金县龙窝法庭庭长黄远青被评为“最美基层法官”。
灯塔法庭管辖东源县的灯塔、顺天、上莞、船塘等8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一直以来,灯塔法庭坚持“能调尽调”,庭前通过镇村摸排等全面掌握纷争焦点,庭审耐心听取意见以寻求各方利益诉求的平衡点,庭后从法理、情理多角度用心化解症结,将调解工作贯穿立案、审判整个流程,努力做到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灯塔法庭共审结案件宗,调撤率达40%。
黄远青扎根基层23年,为妥善处理基层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倾尽精力和心血。他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用心、用情将解纷工作做到极致,争取让老百姓在每一件案件里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自年以来,黄远青共审理民事案件件,调撤率达78.3%,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获评河源法院十佳干警。(来源: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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