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袁佩如通讯员/粤交综)日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联合命名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通知》,命名21个县(市、区)为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被命名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21个县(市、区)分别为:佛山市顺德区、南海区、高明区,韶关市仁化县、始兴县、南雄市,河源市东源县、源城区,梅州市五华县、梅江区,惠州市龙门县,江门市开平市、恩平市、新会区,湛江市廉江市、吴川市,茂名市电白区、高州市,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潮州市潮安区,云浮市新兴县。
另外,年被评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番禺区、年被评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梅县区和四会市共3个省级示范县(市、区)通过本次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