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再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招聘职位、招聘人数、笔试科目、面试形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共61个,计划招聘人员共名。
具体职位情况见《宁远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年7月1日至年7月1日期间出生),符合职位放宽年龄条件的,最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7.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8.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年7月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系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年7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单位研究后,商县人社局认定。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年7月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村(社区)干部报考定向招聘职位(职位代码),提供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组织部审核通过的报名推荐表(附件3)。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因违反招录(聘)相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5.本县在编人员及未满服务期限的特岗教师;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年7月11日8:00至7月13日17:30,之后不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出生年月无法填写的,请对IE浏览器进行兼容性视图设置),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