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辽源东丰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年东丰县事业单位计划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7月23日至年7月23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7月23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截止点均以年7月23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本公告招聘对象为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年和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年东丰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年东丰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年8月3日8:30至年8月6日11:30。
2.请考生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