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10月14日消息(记者郑澍通讯员粤纪宣)据南粤清风网消息,河源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梁国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河源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梁国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梁国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梁国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漠,滥用权力,不知敬畏,把公权力和影响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国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梁国华简历
梁国华,男,汉族,年7月出生,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12月参加工作,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年12月至年3月历任东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兼宣传部长
年4月任东源县委常委、东源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年2月任河源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年6月任河源市财政局局长
年1月任河源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河源市财政局局长
年10月任河源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年1月任河源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