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21日,东源县在集中隔离点报告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东源县11月19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核心密切接触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个案高某,男,37岁,年11月15日与妻子王某自驾货车从河北到东源县柳城镇,11月18日下午在国道行驶时接到外省防疫部门电话,称两人在外省10混1的样本结果异常,随后在国道边停车等候工作人员处置。11月18日晚,其妻子王某核酸检测结果阳性,19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高某作为核心密接已在当日及时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8日、19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0日检测结果阳性,立即送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11月21日上午,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从本土疫情所在县(区)返河请主动报备,落实核酸“三天两检”,其间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请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日常出行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
东源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年11月21日
郭雨欢
郭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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