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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划

北极星固废网讯: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规划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依法主动公开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信息。

1、规划名称

《河源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划》(-)

2、规划范围

涵盖河源市行政辖区,区域总面积平方公里,包括源城区、江东新区、东源县、连平县、和平县、龙川县和紫金县。

3、规划年限及建设内容

本规划年限为-年,其中:

第一阶段~年,建设河源市区、三县联动和龙川县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第二阶段~年,适时启动建设紫金县、连平县、和平县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规划概述与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规划方案、规划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年2月18日

8、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梅晓松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hyfg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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