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4月1日,国道河源市东源县灯塔镇灯塔村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今天,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正式下文,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要求河源市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向广东省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经河源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广东省安委办。(文
中国基建报刘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