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加强工作交流,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水平。近日,东源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就相关实施细则集中研究座谈,研究进一步细化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的工作流程。县政协副主席、县司法局局长张凌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雄青,县司法局党组书记程春华等相关领导参加了座谈会。
与会同志深入学习了最高检《规定》,分析研讨了当前我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中的值班律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具有实践性的具体措施,形成深入推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律师值班的共识和合力。
下一步,东源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沟通协作,扎实推动落实《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好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以能动履职、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量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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